曾經喜歡一個人,像朋友般地喜歡,後來知道,她「喜歡」我,為我做了漂亮的模型房屋和手刻香皂。她的感情含蓄而溫暖。我告訴她,要她做自己。
曾經喜歡一個人,她說我很特別,暱稱我「老婆」。她是認真的,不同於女孩間膩在一起的好玩。她的感情強烈而獨佔。一年後她走了,她只要我記住她還健康的樣子。
曾經喜歡一個人,但別人說,他應該喜歡的是另一個他。其實他可以說的,生命裡曾經面對兩個喜歡她的她,遇上一個喜歡他的他並不是驚奇事,相反地,我還可以當那個可以完全接受他支持他的朋友。
「喜歡」原來可以有很多種面貌。如果不是人定義了男人和女人,那麼「喜歡」就只是一種最單純的情愫。天地之大之久,能夠聽到一句「我喜歡你」,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即使那只存在於片刻傾間。
我珍惜所有曾經告訴我「我喜歡你」的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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