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天下班前,收到公司副理之一(主管的主管)的通知信,
HR請她預先通知我老闆已經核准我從contractor正式promote為official staff,
稍稍意外的是生效日期還是追溯回2008/1/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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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來之前,部門主管就曾保證試用期三個月後會從約聘調成正職,
這勉強算是最低底線,因此毅然離開待了五年的前公司(當然也因為薪水變多)。
三個月試用期滿,卻因為該位副總一直沒有簽核試用期滿的流程,
導致部門主管無法申請讓我調成正職。
自認為平時做人做事還算平和穩重,卻在新公司鬧了一次脾氣,
表面上是工作無聊,潛意識應該是不滿承諾未兌現,醞釀並表達了離職的念頭。
同事與主管紛紛與我約談慰留,也加速(?)申請的動作,
一月就該兌現的承諾,二月中,終於收到HR的通知。
雖然沒有因為流程延遲而影響生效日期,不過這種效率還真是令人不敢恭維啊...
總之,事件總算告一段落,在這裡會不會再待個五年,我也不確定,
不過目前的工作環境和付出/報酬比,都算是可以接受並符合期望的程度。
漸漸地,對工作沒有太大的企圖心...
我常想起在高級課程吶喊出的心底渴望是想要有個完整溫馨的家,而非有名有利的事業,
甜蜜的夫妻感情,以及即將來臨的寶貝,我正享受夢想實現的幸福與甜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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